北外招生信息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English
您的位置: 首页 > 考生问答
 
考生问答
 
   
贵校开设的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具体情况如何?
我校实行“主辅修、双学位”专业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针对所有外语类专业本科学生开设的辅修、双学位专业,其中包括:1.“英语辅修专业”针对所有非英语的外语专业的学生开设,选修该专业的学生辅修课程全部合格者发放我校的英语大专毕业文凭。2.“经济、管理、外交辅修—双学位专业”针对所有外语类专业学生开设,此种专业实行辅修和双学位并轨。辅修、双学位课程全部合格者,发放我校以上各专业的双学位证书;二是针对所有非外语类专业本科生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其中国际商学院所有专业、英语学院外交、法学专业的学生,经修读后可获得“英语双学位”证书;英语学院新闻专业、国际交流学院的各专业,因这些属复合型专业,获得的主学位为文学学位(英语专业也是文学学位),所以学生修读后可获得“英语双专业”证书。凡是修满规定的学时,并获得相应的学分,毕业论文合格,可以获得我校的英语双学位和双专业证书。
贵校的收费情况如何?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统一收费的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2007年学费标准为:语言类专业为6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华侨、港澳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2007年住宿费标准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的住宿费。
统招生除国家规定的一般报考条件外,报考贵校是否有其他要求?
我校按国家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时,以笔试总分作为主要录取依据,并注重相关科目(外语、语文、数学)的成绩和外语口试水平。由于学校专业特点,对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的,有听力障碍者,我校不能录取。
报考贵校都要参加口试吗?如何报名?
报考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高考外语口试,其口试成绩将作为我校录取的参考因素。高考外语口试由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直接在当地招办报名即可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请咨询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贵校的就业去向如何?就业率怎么样?
我校主要是培养外交、经贸、法学、新闻等方面的复合型、复语型高级外语专门人才。毕业生的主要去向是:外交部、商务部、文化部等中央部委涉外机构以及外资企业、金融机构、旅游、教育、科研等部门。我校的就业率多年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5年一次性就业率为98.19%。
贵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情况如何?
为了对优秀学生进行鼓励,我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奖学金金额最高达5000元/人。每年获各种奖学生的比例约为45%;为了解决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进入我校学习,学校已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详细情况请参考“奖学金、助学金介绍”栏目)。
贵校学生在校期间有无公费、自费出国或参加校际交流赴国外学习的机会?毕业生出国的比例有多少?
我校公派出国留学学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派出情况: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政府(团体)培养、交流、互访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各奖学金项目的派出名额,我校负责学生的遴选工作。遴选方式有以下两种:①院系推荐:经过学生报名、教师推荐、院系办公会讨论决定派出人员名单;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竞赛中的获奖者作为留学人员。留学时间:半年至两年不等,以一年的情况居多。2、外交部、教育部、团中央项目:①遴选方式:由外交部选派定向留学人员,我校做好配合工作。②留学时间:一年居多。3、由校、院、系、教研室协议的留学项目选派学生(校际交流):①遴选方式:院系选派。②留学时间:不等。
出国学生数统计:我校2004、2005年两学年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数量为176人,其中包括公费60人、自费15人、校际交流101人(统计标准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为准)。目前派出国家有: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西班牙、葡萄牙、韩国、泰国等,出国比例约为8%。
贵校学生除了学习外语外,还学习其他课程吗?
我校的专业课程分为:专业课和公共课两大类。专业课为外语;公共课包括:思想理论课、体育课、第二外语、中国文化、计算机课。复合型专业的学生除了学习本专业课程之外,必须学习英语,本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参加“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
贵校本科招生包括那几种形式,都是如何进行的?
我校本科招生分为保送生、非通用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和统招生三种形式。
保送生是在教育部认定的全国16所外国语学校招收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毕业生的前20%),采取自由报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统一择优录取;非通用语种(即小语种)专业招生除北京市生源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外,其他省市由我校将招生计划下达相关中学,由中学按我校要求推荐学生参加我校统一考试,提前录取;统招生是由我校面向各省市全体高考学生公布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统一录取。
 
 
  Copyright © 1997-2006 by NIC BFSU(北外网络信息中心)
  北外网络信息中心